八大與附屬校 檢討報告倡分家

【明報專訊】除了資助學位課程,8間教資會資助大學(八大)轄下附屬自資院校提供的自資課程,是學生另一升學選擇。現時規管自資院校主要分兩套架構,由於八大本身有賦權條例,開辦自資附屬部門只需根據《教育條例》279章註冊,辦新課程毋須徵求政府批准,但香港樹仁大學、香港恒生大學等自資院校則須事先獲批。由於規管要求不同,令人懷疑部分自資院校提供的課程質素不及其他院校,故「檢討自資專上教育專責小組」於2018年底向教育局提交報告,建議八大附屬自資部門跟大學「分家」,與其他自資院校一併納入同一條例規管。

專責小組主席張炳良表示,過渡時八大品牌、校園設施等細節可交由大學校董會決定,但強調無論附屬部門變更名稱與否,「不應該令公眾有任何的誤解,以為它便是大學本部」。至於部分八大本部開辦的自資課程,如科大4年學費近98萬元的全球工商管理自資學士,張炳良表示可容許相關院校基於合理策略原因繼續開辦有限數目課程。

資料來源:綜合《明報》報道

整理:韓祺疇

文章刊於:[明路—生涯規劃 第44期](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