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收生不一 律政司倡辦統一試

【明報專訊】社會近年對律師執業資格有廣泛討論,律師會去年初公布,2021年起三大法律專業證書課程(PCLL)學生須通過統一執業試才可做學徒。律政司就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議題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指出,本港現時3間大學法律學院課程收生各有標準,令人關注水平不一,建議可考慮舉辦統一收生考試或完成課程的統一考試等。

建議設收生試或畢業試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26日)討論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議題,律政司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提到,現時3間法律學院法學專業證書課程各有一套收生準則,令人關注各學院水平不一,建議解決方法之一是舉行「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統一收生考試」,或完成證書時的統一考試。

現時要在港成為執業律師,法律學位或法學博士畢業生須修讀港大、中大或城大的法學專業證書課程(PCLL),但各間法律學院均各有一套的收生準則,主要是基於申請人在本地或海外大學取得的平均積點(GPA)和學位榮譽等級,以及參考以往該校畢業生的水平作考慮。修讀者通過PCLL考核後,才可成為實習律師。

律師會擬推執業試 捱轟讓步

香港律師會去年初宣布在2021年推行統一執業試,引起港大、中大及城大法律學院關注,認為有關執業試與現時PCLL內容重疊,毋須增添另一考試,最終律師會讓步,指初步與大學有共識,由該會負責設計PCLL必答題,而其他題目則由學院負責。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