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
12月1日(23:59) |
網上遞交聯招申請的最後限期,交表前須繳交$420申請費。(逾期繳交須另繳$300附加費)殘疾人士於「大學聯招辦法」網上申請系統填寫殘疾狀况及上載相關證明文件的最後限期 |
12月2日(09:00起) |
申請人可在網上申請系統更改課程選擇 |
2017年1月 – 3月
1月23日(23:59) |
網上填寫「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資料及上載有關證明文件的最後限期(如適用) |
3月20日(23:59) |
學校遞交學校評核報告(SRR)的最後限期 |
3月31日(23:59) |
網上填寫其他學歷(包括其他學術(語文科目)、音樂考試及非華語學生其他中國語文成績)的最後限期 |
2017年4月 – 6月
4月7日(17:00) |
遞交其他學歷證明文件予學校或「大學聯招處」於網上申請系統核實成績的最後限期 |
4月28日(23:59) |
網上遞交「學生學習概覽」(SLP)的最後限期 |
5月11日(23:59) |
中學校長遞交校長推薦計劃的最後限期 |
5月23日(23:59) |
於網上申請系統更改課程選擇的最後限期 |
6月13日(09:00起) |
申請人可登入網上申請系統,查閱2015 年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公布後,更改課程選擇的個人時段 |
2017年7月
7月7日(09:00起) |
申請人可於網上查閱校長推薦計劃及OEA「有條件取錄」結果 |
7月12日 |
文憑試放榜 |
7月13 – 15日 |
聯招課程改選:於個別指定時段內,透過聯招網系統增刪或更改報選課程的選擇及優次 |
7月28日(9:00起) |
殘疾人士可於網上查閱申請結果 |
2017年8月
8月7日(09:00起) |
聯招放榜 |
8月8日(17:00前) |
獲聯招派位的申請人繳交留位費,確定取錄資格 |
8月9日 |
考評局公布文憑試覆核成績結果 |
8月10日(09:00 – 18:00) |
若文憑試成績在覆核後獲得更高的科目等級,可經聯招網系統要求院校重新考慮入學申請,並可修改課程選擇一次 |
8月17日(09:00起) |
公布覆核文憑試後重新考慮入學申請的結果獲取錄/較高次序的課程取錄者,須於17:00前繳交留位費,確定取錄資格** |
8月21日(09:00起) |
公布補選結果(如適用)獲取錄者須於17:00前繳交留位費,確定取錄資格** |
8月24日(09:00起) |
公布第二輪補選結果(如適用)獲取錄者須於17:00前繳交留位費,確定取錄資格** |
8月28日(12:00) |
於網上列印「Offer Results(取錄結果)」作記錄用的最後限期 |
**繳交留位費後,須於該院校所指定的時段內辦理註冊手續
資料來源:聯招網頁、考評局網頁
日期、時間及資料或會更改,以相關機構公布為準